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逢甲大學

財金系115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新生學分抵免申請相關提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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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金系115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新生學分抵免申請相關提醒

2026.08.06 (四)00:00 ~ 2026.09.17 (四)23:59
單位公告

一、依據「逢甲大學學生抵免學分施行要點」(附件1)及本系抵免學分須知(附件2)辦理。

二、申請時程:即日起至115年9月15日(二)前完成

三、本次作業採紙本方式辦理,申請與審核項目包含學分抵免(申請格式見附件3)及學士生提高編級(申請格式見附件4)。相關作業細節請參閱(附件5)作業說明及(附件6)注意事項
(一)  學生申請:
學生填寫申請表(附件3),並檢附原校成績單正本「原修習及格科目課程大綱」紙本,送至各開課單位進行審核。學士生若有先修碩士班科目者,請檢附原校出具證明之不計入畢業學分申請單等相關文件。前述申請學分抵免文件應檢具原肄(畢)業學校正式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正本,以利各單位之抵免審查作業。
(二)  審核流程:
1. 主修學分經所屬系(所、學位學程)辦理初審核算後,送交至註冊課務組進行複審。2. 如申請抵免外系科目,請同學持同一份申請單先至該開課單位完成科目審查後,再攜回所屬系(所、學位學程)進行總核算與初審核章,最後將申請單送至註冊課務組辦理複審。

四、申請抵免之科目名稱不同、或就讀前後各學制班別性質差異大者,務必檢附課程教學大綱進行審查

五、114學年度為本系之"碩士班課程先修生"的同學,請務必主動檢附"申請修習碩士班科目不計入畢業學分數確認單",以進行抵免學分審核。

六、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 學生應再次確認個人課表,獲准抵免之必修科目請至系(所、學位學程)辦公室辦理退選。若重複修習相同科目,將不予採計為畢業學分
(二)   凡符合免修資格者,請逕向各科目統籌單位提出申請,如:大學基礎英文、大學精進英文等科目請向外語教學中心申請。

七、檢附檔案:
附件1、逢甲大學學生抵免學分施行要點
附件2、逢甲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抵免學分須知
附件3、抵免學分申請表格式
附件4、逢甲大學學士生提高編級申請表格式 (第1學期)
附件5、辦理115學年度學分抵免作業說明
附件6、抵免注意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