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財金系114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新生學分抵免申請相關提醒
2025.08.06 (三)00:00 ~ 2025.09.12 (三)23:59
單位公告
一、依據112年11月6日核定之逢甲大學學生抵免學分施行要點(附件1)及本系抵免學分須知(附件2)辦理。
二、申請時程:即日起至114年9月12日(五)前完成。
三、本次採紙本作業,學生學分抵免申請及審核流程為:學生填寫申請表(附件3)、至各開課單位進行審核後至財金系系辦(商1211)進行初審核算,並將申請文件連同原校成績單等正本、及「原修習及格科目課程大綱」一同繳交至註冊課務組進行複審。
四、若申請抵免之科目名稱不同、或就讀前後各學制班別性質差異大者,請務必主動檢附課程教學大綱,以進行抵免學分審核。
五、113學年度為本系之"碩士班課程先修生"的同學,請務必主動檢附"申請修習碩士班科目不計入畢業學分數確認單",以進行抵免學分審核。
六、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 完成抵免審核作業之學生,應再次檢查個人課表,核准抵免之必修科目請至系(所、學位學程)辦公室辦理退選;若修習相同科目將不採計為畢業學分,宜辦理退選,以避免重複修習。
(二) 凡符合各開課單位所訂科目免修資格者,請參閱各科目免修資格條件,並向該科目之統籌單位提出申請,如外語教學中心-大學基礎英文、大學精進英文;軍訓室-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等科目。
以上若仍有抵免相關問題,可於上班時間至財金系系辦(商1211)洽鄭助教諮詢,謝謝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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